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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現可載人共享單車 市民疑是“假貨”

停在白馬河公園里的共享單車

福州新聞網4月13日訊(福州晚報記者 李錦清 文/攝) 沒有統(tǒng)一的車身涂裝,也沒有企業(yè)標識,車身的“一元”字樣是用漆料手寫的。掃描車身二維碼,進入的是一個私人性質的“公眾號”。市民張小姐11日反映,最近她發(fā)現街頭冒出一款新的共享單車,與普通共享單車通過企業(yè)APP操作不一樣,聽說可以通過微信紅包交押金,感覺太不靠譜了。

“奇怪”共享單車

加微信才能溝通

記者前天在白馬河公園看到了張小姐所說的“奇怪”共享單車。與目前福州出現的6家共享單車品牌不同,現場4輛車沒有統(tǒng)一涂裝,也沒有運營企業(yè)的標識。其中的黃色車輛,外觀接近ofo共享單車。

此外,車身“一元”字樣是用漆料手寫的,車鎖并非固定式,而是鏈條式機械鎖。車身上有二維碼,文字說明稱,需要“直加管理員,發(fā)送車牌號碼,領取開鎖密碼”。而且,目前行業(yè)內的共享單車均不設后座,而這款“共享單車”仍然保留后座。

據張小姐介紹,新的“共享單車”可以通過微信紅包交押金,“這不等于私人收取了嗎?如何保證押金安全?”

記者用手機掃了車身的二維碼,隨即出現“單車出租公眾號”微信頁面。名為“公眾號”,卻是一個私人性質賬號,需要將對方添加到通訊錄才能進行溝通。

記者在微信上留言想了解共享單車的情況,對方發(fā)來信息稱:“公司系統(tǒng)檢測到你是第一次使用美達共享單車,免費6小時。三種福利與紅包給新注冊用戶,常住地址、電話號碼與身份證號,發(fā)送至本號驗證。”而在普通共享單車的注冊內容中,未涉及住址。

隨后,一名男子語音回復記者,他是白馬河公園周邊的“美達共享單車”管理員,微信號是公司提供給管理員使用的。他還說,這款“共享單車”由福州名為“遠紅一家有限公司”的企業(yè)管理,其主要從事保健品和健身產品經營。

福州現可載人共享單車 市民疑是“假貨”

若想使用這款單車,需要現加管理員微信。

號稱人人可當股東

企業(yè)信息卻難查詢

上述男子稱,公司以會員制模式發(fā)展用戶,用戶交198元押金后,他可幫忙完成注冊成為會員。只要198元不退,會員就有機會成為“車主”,別人騎行共享單車時,“車主”能從他人產生的車費里獲得“分紅”,一輛單車騎行人數越多,“車主”獲得的分紅就越多。在這種形式下,人人都能成為“股東”,無需另外投資,就能收獲回報。

他還表示,交押金時,可以用現金交給管理員,也可以通過微信紅包轉賬給“單車微信公眾號”,整個注冊過程,無需在APP上操作。面對進一步詢問,他沒有介紹具體使用流程。

昨日,記者在工商部門“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”上,并未查到“美達共享單車”相關信息,而輸入關鍵詞“遠紅一家”,雖出現多家公司,但沒有一家位于福州。

選擇共享單車

注意規(guī)避風險

針對共享單車的經營問題,福州工商部門有關人士表示,根據國家相關規(guī)定,目前國內共享單車企業(yè)入駐福州,無需向工商部門辦理手續(xù)。若用戶在用車過程中出現維權需求,福州工商部門會轉給共享單車企業(yè)注冊地的工商部門處理。

該人士稱,如果是個人利用微信號從事共享單車經營活動,正如微信朋友圈的“微商”,法律監(jiān)管存在空白,部門無從查處和監(jiān)管。針對“美達共享單車”通過微信紅包收取押金一事,建議市民選擇可信賴的共享單車品牌,規(guī)避可能存在的風險。

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柏冬表示,通過微信紅包交押金,由于沒有任何條款說明且為個人收取,一旦對方消失或者所屬單車企業(yè)“退場”,用戶就面臨維權難題。用戶使用的是企業(yè)的共享單車,其委托的管理員無權收取押金。

責任編輯:楊林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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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可載人共享單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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