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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7日,記者在“提振市場信心 促進商業(yè)消費——沈陽市惠民消費季”新聞發(fā)布會上了解到,沈陽8部門聯合發(fā)布關于提振市場信心促進商業(yè)消費的實施意見,4-6月份在沈陽市開展“惠民消費季”活動。

發(fā)放居民消費券,按照每人100元標準,向城鄉(xiāng)低保對象、低保邊緣對象、特困人員和孤兒發(fā)放困難群眾消費券。通過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,向居民發(fā)放額度為3000萬元的餐飲消費券和綜合消費券,用于餐飲和零售消費,限期限額使用。

誰能領券?

餐飲消費券和綜合消費券,面向沈陽市居民,戶籍不限。發(fā)放額度分別為2000萬元和1000萬元,每份額度50元,共計發(fā)放60萬份。通過沈陽市信息中心“盛事通”微信公眾號,采取“網上預約、分期發(fā)放、隨機搖號、同步公證”的方式發(fā)放。

如何預約?

消費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在“盛事通”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登記,每個居民身份證號只能參加一次預約登記,并且“盛事通”平合將校驗消費者身份信息與微信綁定信息是否一致。預約時間為4月8日0時至4月30日12時。

如何搖號?

“盛事通”微信公眾號在公證機構監(jiān)督下開展餐飲消費券和綜合消費券的搖號,確定獲得消費券居民名單,每位消費者最多只能領取一份消費券;成功預約但沒有中獎的居民,自動進入下一輪預約。

如何發(fā)放?

發(fā)放具體時間分三期進行。

一期于4月10日發(fā)放,總額1000萬元,其中餐飲消費券500萬元,綜合消費券500萬元,共20萬份。

二期計劃于4月20日發(fā)放,總額1000萬元,其中餐飲消費券500萬元,綜合消費券500萬元,共20萬份。

三期計劃于4月30日發(fā)放,均為餐飲消費券,發(fā)放基礎額度1000萬元,前2期未消費使用的消費券退款金額自動轉入第三期。從消費券領取時間算起,餐飲消費券和綜合消費券使用期限10天,逾期作廢并收回。

如何領券及使用?

中號消費者所獲得的餐飲消費券和綜合消費券,通過“盛事通”微信公眾號發(fā)放至本人微信卡包,同時微信提醒消費者可在“盛事通”我的消費券查看補貼額度及使用規(guī)則。領券成功后的消費者到店使用補貼時,通過盛事通或微信“掃一掃”功能掃描商家微信二維碼,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。

第一期消費時間從獲得微信卡券起至4月19日24時止,第二期消費時間從獲得微信卡券起至4月29日24時止,第三期消費時間從獲得微信卡券起至5月9日24時止。

使用時有何要求?

居民消費券可在在沈陽市轄區(qū)線下實體餐飲、零售企業(yè)使用,不包括面對面轉帳個人商家,單筆消費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額使用50元消費券,不找零,不可重復使用,可同時享受企業(yè)其他優(yōu)惠活動。其中,餐飲消費券可用于6.3萬家快餐、正餐、小吃、甜品冷飲、糕點面包、酒吧、咖啡館等7個業(yè)態(tài)和品類的實體餐飲企業(yè);綜合消費券除可用于上述餐飲消費外,還可用于7.6萬家百貨店、超市、果蔬生鮮店、便利店、服飾箱包鞋店、數碼產品店、母嬰玩具店、家具及床上用品店、糧油米面店、文具及辦公用品店、珠寶首飾店、茶葉茶莊店、體育用品店、書店等14個業(yè)態(tài)和品類的實體零售企業(yè)。

同時,中國銀聯遼寧分公司攜手各大商業(yè)銀行共同出資,在沈投入1200萬元,也將同期通過云閃付App向市民發(fā)放消費券,為廣大消費者和商家提供優(yōu)惠服務。(總臺央視記者 李承澤 方月寧)

責任編輯:陳錦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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