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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朱宸慧(微博ID:雪梨Cherie)、林珊珊(微博ID:林珊珊_Sunny)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問題進行了查處。該局有關負責人就案件查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
1、為什么杭州市稅務部門要對朱宸慧、林珊珊二人進行檢查?

答:我們在開展規(guī)范文娛領域稅收秩序工作中,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(fā)現,朱宸慧、林珊珊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,于是依法依規(guī)對其進行立案并開展全面深入稅務稽查。目前,案件事實已經查明并依法進行了處理。

2、朱宸慧、林珊珊二人違法事實有哪些?

答: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,通過設立北海宸汐營銷策劃中心、北海瑞宸營銷策劃中心、上海豆梓麻營銷策劃中心、上海皇桑營銷策劃中心、宜春市宜陽新區(qū)豆梓麻營銷服務中心、宜春市宜陽新區(qū)黃桑營銷服務中心等個人獨資企業(yè),虛構業(yè)務把從有關企業(yè)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8445.61萬元,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(yè)的經營所得,偷逃個人所得稅3036.95萬元。

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,通過設立北海靈珊營銷策劃中心、北海珊妮營銷策劃中心、宜春市宜陽新區(qū)玉珊企業(yè)管理中心、宜春市宜陽新區(qū)藍珊營銷服務中心等個人獨資企業(yè),虛構業(yè)務把從有關企業(yè)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4199.5萬元,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(yè)的經營所得,偷逃個人所得稅1311.94萬元。

3、為什么對朱宸慧、林珊珊擬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?

答:朱宸慧、林珊珊二人通過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(yè),虛構業(yè)務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(yè)的經營所得,偷逃個人所得稅,屬于稅收征管法規(guī)定的偷稅行為。同時,綜合考慮朱宸慧、林珊珊在稅務稽查立案后較為配合,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,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情節(jié)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第二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二條等規(guī)定,對兩人擬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。(記者王雨蕭、屈凌燕) 

責任編輯:端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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